操 作 說 明      
   
操作順序--

A.T.S(電源自動切替)之動作程序是遇供應電源異常時,將負載從一常用供應電源轉換至替換之備用電源且當恢復正常時,負載會自動回復至常用供應電源,轉換時可有一預定的時間延遲,而且包括一電源斷電位置。

倘若常用及備用兩種供應電源均有時,則應以常用電源供應。


 
 
各項時間延遲--
  1. 常用轉備用時間(TDXE)發電機延遲送電。

  2. 備用轉常用時間(TDEX)台電延遲送電。

  3. 引擎冷卻時間(TDEC)引擎延遲停車。(勿設定立即停止,最好不要低於10分鐘)

  4. 發電機延遲起動時間(ADES)。
 
 
主接點位置--
  1. 常用位置:當常用供應電源沒有失常時,電源自動切換開關之接點位置。

  2. 備用位置:常用電源失常而負載迴路切換在備用供應電源的接點位置。

  3. 斷電位置:當負載迴路沒有切換至任何供應電源時,電源自動切換開關之接點位置。
 
 
測試功能--


    模擬常用電源斷電,使發電機運轉切換至備用電源供電,用於測試A.T.S(電源自動切替)功能是否正常,確保供電之時效。
 
 
 
擇開關(自動、停(手動)、試車)--
  1. 自動位置:當常用電源欠相或電壓在80%~110%以外(可加裝三相欠相高低壓保護),及停電時能令發電機啟動,並將負載切換至發電機供電。當常用電源恢復時,能將負載切回常用電源側並令發電機停機。

  2. 停(手動)位置:此位置發電機需手動啟動與停機,切換部份也需手動操作。

  3. 試車位置:即「無負載試車」發電機啟動,而不將負載切換至發電機側,但此時常用側電源若異常時,必須自動將負載切換至發電機側及常用電源恢復時,切換至常用側。
 
 
指示燈--
  1. 綠燈:常用電源供電指示燈。

  2. 紅燈:備用電源供電指示燈。
 
 
連鎖裝置--
  1. 控制線路需有電氣連鎖。

  2. 主開關部份需有機械連鎖。

  3. A.T.S(電源自動切替)切換連鎖裝置需有電氣及機械連鎖雙重保護,當NFB或CB內部檢知開關,出現故障或損壞時,仍可以手動方式保持切換功能,防止NFB或CB兩邊同時投入。